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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去哪报道

时间:2023-07-12 08:16:37    来源:法务网

一、

缓刑期间去哪报道

缓刑期间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道。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资料图)

二、

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

缓刑的期间怎么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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